第七章
嘭!
一声爆响。
一只看起来像前世松鼠的小兽,头颅炸裂开来。
郑义捧着冰凌花皱着眉头看着红的,白的,漫天飞舞,一股莫名的腥臭气在鼻尖缠绕,碎骨掉在地上啪嗒啪嗒的。
这?
林明何回头看他这不喜的样子说道:“害,这种树鼠喜欢吃冰凌花,每年都得打死一批,就是这小玩意儿生养的快,总也杀不完。”
说着在湖面上过了一遍水,洗了洗。
“这多少有些磕碜了吧。”郑义看着眼前破碎的皮毛,脸上带着嫌弃。
“磕碜,什么意思?”林明何看着郑义有些不解。
这树鼠血肉腥臭无比,拉到市场上也卖不出去什么高价,他这说的磕碜是什么意思。
“没什么,就是觉得你这样打的也乱七八糟了,看起来有点恶心。”郑义嫌弃道。
“恶心,洗洗就是了,小义你怎么还矫情起来了。这一整个冰晶湖方圆可都是咱们天香楼的,光顾着矫情不杀这些小东西这那能行。”
“到时候说不得还得指派今年的新人来做这事。”
林明何瞥了一下地上的树鼠,嫌弃的蹭了两下鞋子。
可能是刚刚血液溅上去了。
鞋子。
正在思索中的郑义视线被林明何的鞋子吸引过去。
鞋子,林明何的鞋子可跟他的不一样,那皮面上隐约闪烁的光泽,就可以感觉到价值不菲。
再往上打量,本来灰噗噗其貌不扬的袍子,仔细看去也是充满厚重感的绸缎,关键处打了暗金色绑带使其不影响行动。
深邃,内敛,大气。
这一身看上去可不是什么便宜货色。
看来还是被他平时的平和勤劳给晃过去了,天香楼刘妈妈的侄子怎么会跟他一样是个穷苦小子。
哪怕他也在天天和自己一起做杂活呢。
虽说他是对自己还算不错,但是对其他人可未必是。
就看这温泉湖吧,足够的热量甚至能在冬天里蕴养出一片绿色,林子里甚至还有活跃的树鼠奔波跳跃。
却除了他们二人再没了其他外人。
血液腥臭?
那可是肉啊!看林明何那随意洗去的样子,腥臭气也好处理的紧。
看了看地上的碎肉,郑义一声轻叹,差距二字,是天差地距。
“嘟囔什么呢,还不快些走,这会又不冷了是吧?”林明何招手笑道。
“来了。”郑义捧着冰凌花,向前快速跟了过去。
冰凌花:色如冰晶,凝为骨朵,摸之有暖意,以寒水激之,瓣有八角。
…………
“小义,你这脸色怎么发白的厉害。”
“就说是这大寒天不能出门吧,更别提之前小义虚弱的都快要死了。”
“你怎的说这般风凉话……”
“听说是明何公子喊他去的。”
“那倒…………”
郑义踉跄着路过后院,走回宿舍,得益于颜值还是吸引了一些莺莺燕燕的注意。
说冷,外面那真是冷入骨髓,若说冻得半死不活倒也不至于,只是脑海中有心事,看起来有些恍惚。
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,适者生存,只是这异界少了红色光辉的照耀,显得更为恶劣而已。
若不是进了天香楼,怕不是自己还要在雪里打滚,直到彻底失去生命为止,哪能像现在这样过得滋润,这不都是天香楼的照顾?
阶级?
那几天乞丐的经历浮上心头,郑义的脸色来回变换。
想到那就好刚来异世,自命清高不愿去与那些流民争食,直到饿的快要死去,甚至当时还有狰狞可怕的黑脸瞪着他流口水,好像在盼着他死去一样。
哪怕提出点子想带着流民们弄点东西,却也是一顿毒打,最后连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都不能待,只能在雪堆里奄奄一息的等死。
那种滋味,都过去了。
郑义嘴里咀嚼着那莫名味道的白鱼肉,不好吃,但是那种伴随着嚼动,劲道的肉感在口腔里炸开的滋味,可比大口大口的吞雪要强太多,太多了。
再喝上一口甚至可以说浓稠的白粥,暖流从脑海流入胃中,将外出带来的寒意尽皆驱散。
郑义的眼神逐渐变得平静起来。
此世虽然充斥着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剥削。
但是武者天生就是处于上层阶级,天香楼的武者尤其是。
若是能位居高位,自是为所欲为。
欲上高位,只能变强,唯有变强。
郑义从未感觉过自己的心脏跳的有如此快,因为从未有过如此能级高的燃料驱动它。
是欲望!尤其是有了希望的的欲望!
姓名:郑义。
技能:提阳术小成(10/100)。
特异点:无。
熊熊烈火在眼中燃烧。
哪有人会喜欢平庸的生活,还不是无能为力。
现在,不一样了……
这一次,我就是阶级。
…………
暖意熏熏,惹人困倦。
刘妈妈身处天香楼自是一番轻装打扮,看起来慵懒,具有风情。
她略有倦意的看着林明何道:“那个小家伙不过是个流民乞儿,值得你这般看重不成,不过是提阳术小成又不是多稀奇的事儿。”
林明何拘谨道:“我本只是想跟他学点识文断字,细细接触下来发现小义当真是性格坚韧,见识又宽广,时常又有些奇妙的点子,当真是个有趣的人。”
“还有趣。”刘妈妈无奈的摇了摇头。
“你这刚从大山里出来,自然是看什么都有趣,你若是对女人感兴趣也就罢了,这可是个男人。”
闻言,林明何突然正色道:“姑姑怎能如此说,我可是与月儿定下婚约的,若是在外面有了不洁的举动,那还对得起她?”
刘妈妈皱眉道:“不过是你们私下里定下的,没有双方长辈的同意怎能叫婚约?如今我那哥哥嫂嫂不在,我能看着你就和那山里的村姑结合?”
“姑姑,你也是从那南山走出来的!”
本来有些唯诺的林明何,气鼓鼓的顶了一句。
“你。”
“算了,说些正事。”
刘妈妈一扶额倚在凳子上,脚上穿了个黑色袜子,长至膝盖处,看起来倒是颇为有趣。
“我记得你当初来我这里是要去参军?而我也许了你若是烈阳劲能入大成便送你去军中,你可还记得?”
“那当然记得!我可是给月儿说我会功成名就,成那大将军,用十里红妆去迎娶她的!”林明何兴奋起来。
“去往军中,一时半会倒是不用着急,不过想要吃上管家那碗饭倒也简单,我这边有个去县衙里当捕快的机会,你愿是不愿?”
“姑姑,谢谢姑姑!”
捕快,捕头,大将军。
嘿嘿,林明何眼睛闪闪发亮。
…………
“固守精气,元阳守一,洗精伐髓,肝胆相照。”
呼。
郑义吐出一口长气,心中有些疑惑。
按理说,学武是为了打倒敌人,为了打倒敌人自然要变得更快变得更有力,这提阳术是有些小道,可是这修炼至今也没觉得身体有什么明显气力的增长,也太奇怪一些。
就是,下面愈发沉甸甸了,更长更粗更硬,效果颇为喜人。
郑义联想起林明何说他的内炼法,再加上突破小成也需要改动的内功路径,心中一动。
怕不是这功法不是林明何说的有一点点问题啊!
可是现在除了这个提阳术,其他武功也没个尝试的机会。
至于去外面,天香楼都没机会,外面天灾人祸的能有机会?
林明何倒是老实,可偏偏固执的可怕,?郑义几番试探也不没能让他说出丝言片语,不过这番迂腐固执也叫做正直守信。
这也是郑义对他最为欣赏的一点,倒也没什么可介怀的。
不过听李管事说,过了初阳那晚,表现最好的是有武技的奖励的,这个倒是可以争取一番。
所以提阳术也是不练不可。
哪怕这提阳术期间有大坑呢。
习练过后虽然没有林明何轻松搬弄石头的效果,但是身形肌肉,些许气力还是有些提升的,尤其是下面更是效果非凡。
现在楼里也有不少当少爷的,更不用说那个能当挂钩放石铃的男人……
想来,功法哪怕有问题,应该也不致命。
郑义平稳心绪,千转百回还是提阳啊,无论是提升楼里地位还是以后纵横逍遥,总是要有一手拿的出的本事。
加油,加油。
提阳,提阳。
有希望的展示,更直观的看清自己的进步,在一定程度上可比天赋还要珍贵。
提阳啊,提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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